11月4日,北京市住建委公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中楼内上下水管线改造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中楼内上下水改造实行申请制,同一实施单元涉及居民必须全部同意并提出书面改造申请后方可组织实施。
北京市住建委在起草说明中介绍,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中楼内上下水管线改造为完善类项目,在项目开展过程中,一方面居民对改造中应承担的权利义务不清楚,另一方面各区在项目实施中具体标准方面存在差异化。为进一步做好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中楼内上下水管线改造工作,明确参与各方权利义务及改造标准,推动改造实施,特别就老旧小区上下水改造制定了相关文件。
征求意见稿明确,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中楼内上下水改造实行申请制。楼内上下水管线改造属于完善类改造内容,是否改造应充分尊重居民意愿,同一实施单元涉及居民必须全部同意并提出书面改造申请后,方可组织实施。
各区政府应根据市区财政支持政策,明确本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中楼内上下水管线改造的具体内容和基本恢复标准,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居民可以提出超出基本恢复标准的需求,但资金不足部分由居民出资补齐。
同时,民意征集工作怎么做,征求意见稿也给出了明确规定。征求意见稿提出,征集居民老旧小区改造意愿和改造需求时,要把楼内共用上下水管线改造作为重点内容,同步摸清管线实际情况和居民改造意愿。需同步进行楼内上下水管线改造的,要告知居民改造内容和恢复标准,以及改造过程中居民需承担的配合改造义务、各项应急措施保障。沟通事项应留存书面材料。多次上门后居民仍不同意的,不同意居民涉及的相关上下水管线改造不再实施。街道、社区应明确告知不同意改造的居民,“十四五”时期政府将不再提供改造资金支持。
为避免居民新装修后不配合改造,征求意见稿提出,涉及楼内上下水管线改造的老旧小区纳入项目储备库后,属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要告知相关居民小区改造计划。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